政府采購投標(響應)文件容易出現的30種問題
政府采購不同的方式有其不同的采購程序,但除單一來源采購或財政部門有特別規定之外,資格性或符合性審查通過不足3家,采購終止,重新開展采購工作。如果是硬性條件無法滿足采購文件要求還情有可原,但因投標供應商制作標書時犯下“低級錯誤”而廢標,將得不償失,會導致采購成本增加,采購時間延長,降低財政資金使用效益。本文歸納了以下30種常見問題,希望引起投標供應商的重視。
一、封面
1.封面格式是否與采購文件要求格式一致,文字打印是否有錯別字;
2.封面項目名稱、分包號、采購人名稱是否與采購文件一致;
3.企業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規定簽字或蓋章,是否按規定加蓋單位公章;
4.投標供應商名稱是否與報名時填寫的單位名稱一致;
5.投標日期是否與公告時間一致。
二、目錄
6.目錄內容從順序到文字是否與采購文件要求一致;
7.目錄的編號、頁碼、標題是否與標書內容中編號、頁碼一致。
三、開標一覽表(公開招標需要)
8.項目名稱、編號、包號是否與采購文件一致;
9.一覽表格式、內容是否與采購文件一致且正確填寫,大小寫是否填寫正確;
10.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是否按規定簽字,投標單位是否蓋公章;
11.投標日期是否填寫且應與封面日期一致。
四、投標函(公開招標需要)
12.投標函格式、項目名稱、編號是否與采購文件保持一致,投標單位名稱、投標保證金金額(大小寫)是否填寫正確;
13.法人或法人授權代理人是否按規定簽字或蓋章;
14.是否加蓋單位公章。
五、對采購文件及合同條款的確認和承諾
15.投標(響應)文件承諾與采購文件要求是否吻合,是否按采購文件要求簽字或蓋章;
16.承諾內容與標書其他內容是否保持一致;
17.采購文件要求逐條承諾的內容是否逐條承諾;
18.對采購文件及合同條款的確認和承諾,是否確認全部內容和全部條款,不能只確認和承諾部分主要的條款,用詞應當簡潔準確,不能模棱兩可,不允許有保留或其他商量余地。
六、企業資質、社會信譽
19.營業執照、資質證書等是否齊全并滿足采購文件要求;
20.單位近年來從事過的類似主要業績是否滿足采購文件要求;
21.財務狀況表、財務審計報告是否齊全,數字是否準確、清晰,注冊會計師是否簽字和蓋章,財務審計報告的內容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(內容和要素),投標(響應)單位是否蓋章。
七、其他問題
22.投標(響應)文件格式、內容和投標有效期是否與采購文件要求一致;
23.投標(響應)文件是否有缺頁、重頁、裝倒、涂改等錯誤;
24.復印完成之后的文件如有改動或抽減換頁,其內容與上下頁是否連續;
25.按采購文件要求是否逐頁蓋章,是否逐頁小簽,修改處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簽;
26.投標(響應)文件是否按規定格式密封、包裝、加蓋正副本章、密封章;
27.投標(響應)文件是否按規定膠裝,文件紙張大小、頁面設置、頁邊距、頁眉、頁腳、字體、字型是否保持一致;
28.涉及到英文的內容,是否按規定全部翻譯成中文(包括證書);
29.涉及到有樣品的項目,樣品的數量是否齊全、規格是否滿足采購文件的要求;
30.涉及到工程方面的項目,還應重點檢查工程報價表、單價定額、工期、報價匯總表、施工組織及進度安排、工程質量保證計劃、安全保證、環境保護、文明施工保證措施、施工人員證書是否齊全、有效等。